“富贵啊,你家这鹰崽子,跟你家乐乐一样皮,得好好管管。”
    见到陈凌皱著眉头的样子,老乡们都笑了起来。
    富贵本事这么大,把他难住的事可不多。
    他家乐乐绝对算一个。
    手太快了。
    难管教。
    比睿睿当初难管了太多。
    现在,小鹰崽子看起来同样让富贵犯愁了。
    “可不是嘛。”
    陈凌无奈摇头,转身对二禿子说:“带回去,好好教育,再捣乱,祸害別人家的鸡,那就剪了翅膀,不让它们吃饭。”
    二禿子叫了一声,从墙头上飞下来。
    隨后翅膀一扇,把那两只蹲墙角的小鹰赶起来,撵著往石崖方向飞。
    两只小鹰垂头丧气地跟著,飞得慢吞吞的,跟犯了错的小学生似的。
    陈凌走回打麦场这里,游客们已经笑得前仰后合。
    “陈老板,你家这鹰也太逗了,跟小孩似的!”
    “那个大的一看就是当家长的,教训起来一点不含糊。”
    “这不就跟人一样嘛,熊孩子总有家长收拾。”
    睿睿啃著王聚坤给的鸡腿,含胡不清地说:“爸爸,刺头乖不乖?它有没有捣乱?”
    “刺头还行,它跟著二禿子抓野鸡呢,没去祸害人家的鸡。”
    “那就好,刺头最听话了。”
    小鹰闹鸡的事传遍了全村。
    大家都当乐子听。
    毕竟还是那句话,很少能见到陈凌发愁的时候。
    大伙都觉得这小鹰闹出乐子了。
    晚上吃饭的时候,高秀兰却在念叨:“你说你这鹰,从小餵大的,咋就不听话呢?”
    “娘,野物就是野物,別指望跟人一样。”
    陈凌扒了口饭:“有二禿子管著呢,慢慢就好了。”
    “二禿子也是你养的,怎么它就行?你看看,別的连老虎都很听话,咱们家还没有这么不懂事的。”
    高秀兰嘆气:“你別怪娘絮叨,这老鹰跟別的不一样,能飞,爪子跟那弯鉤嘴又嚇人,和老虎一样能伤人,伤到村里小娃娃就不好了。”
    “知道了娘,我注意著呢。”
    陈凌也不知道怎么解释,索性不说了。
    吃完晚饭,娃娃们被王素素带去洗漱。
    陈凌说了声“出去转转”,就溜达出了院门。
    穿过果园,找了个僻静角落,闪身进了洞天。
    洞天里依旧是那副仙家景象。
    灵泉潺潺,白雾氤氳,奇花异草在夜里也泛著微光。
    陈凌先去看蜜蜂。
    蜂窝比上个月又大了两圈,灰褐色的外壳油亮亮的,六角形孔洞里进进出出的工蜂忙个不停。
    他掏出竹笛,“嘟”地吹了一声。
    “嗡……”
    蜂窝里立刻涌出上百只工蜂,黑压压一片,在他头顶盘旋。
    陈凌从陶罐里挑了点蜜,抹在手指上。
    工蜂们立刻落下来,趴在他手指上吸食,翅膀还在嗡嗡震。
    “行,有进步。”
    陈凌满意地点点头。
    三个月了,这批蜜蜂总算记住了笛声。
    现在他一吹笛,不用抹蜜,也有二三十只会飞过来。
    虽然大部分还是衝著蜜来的,但至少有了条件反射的基础。
    他又试了试振动信號。
    用木棍在地面敲出“噠噠,噠噠噠”的节奏。
    蜜蜂们愣了一下,然后又有几十只飞过来,围著他的手转。
    “好使。”
    陈凌把蜜餵了,转身去看蛇。
    老五从石头缝里滑出来,三角脑袋昂著,竖瞳在暗处发著幽光。
    陈凌敲了敲地面。
    老五立刻窜到他脚边,身子盘起来,信子快速吞吐。
    “乖。”
    陈凌从树林探手抓来一只小鸟,扔给老五。
    老五一口咬住,身子缠了两圈,慢慢绞杀。
    吃完,又昂起头看他,那意思很明显:还想要。
    “行了,一天一只够了,吃多了不干活。”
    陈凌拍拍手,去看其他几条蛇。
    老蝮、小青、竹叶青,还有两条金环蛇,训练得都不错。
    现在他一敲地面,六条毒蛇能从不同方向窜过来,围著它等食。
    “再训一个月,就拉出去实战。”
    陈凌心里有数,这批蛇攻击性强,反应快,对振动信號敏感,只要培养起来,对付过山黄应该够用了。
    看完蛇,他去毒虫区转了一圈。
    蝎子、蜘蛛还是老样子,智商欠费,训练不了一点。
    蜈蚣倒是有点意思。
    洞天里养的红头蜈蚣,体长快有筷子那么长了,通体黑亮,头部的毒钳泛著紫光。
    陈凌试著用食物引导,发现蜈蚣对血腥味反应极快。
    只要沾了血的活饵一放,几十条蜈蚣就涌出来,爭抢撕咬。
    “这东西不挑食,好养活。”
    陈凌琢磨著,蜈蚣虽然不能像蛇那样精准指挥,但胜在数量多。
    几百条往那儿一放,过山黄也得绕道走。
    “再繁殖两批,当消耗品用。”
    他在毒虫区专门划了块地,堆了些腐木、碎石,让蜈蚣自己安家。
    又放了几只活老鼠进去,让它们练练捕食。
    忙活完这些,陈凌往洞天深处走。
    走到那片从港岛带回的热带植物区时,他停住了。
    这片区域是上半年从港岛回来后特意留出来的区域。
    移栽了几棵榕树、木棉,还有几丛野生香蕉。
    洞天灵气足,这些热带植物长得比原產地还茂盛。
    榕树的鬚根垂下来扎进土里,又长成新的树干,连成一大片。
    陈凌本来是想看看香蕉味道有没有改善。
    结果走到榕树跟前,发现树干上掛著个奇怪的东西。
    “这是啥?”
    他凑近看。
    那是个灰褐色的球状物,比篮球还大一圈,掛在离地两米多高的树枝分叉处。
    表面坑坑洼洼,像用碎树叶、细树枝和泥土糊成的。
    “鸟窝?不像啊。”
    陈凌伸手摸了摸,手感粗糙,但很结实,指甲掐都掐不动。
    他正琢磨,球状物表面突然裂开一道缝。
    “嘶……”
    一群黑红色的蚂蚁从缝里涌出来,速度极快,沿著树枝朝他的手爬过来。
    陈凌赶紧缩手,退了半步。
    蚂蚁个头不小,体长將近一厘米,比普通蚂蚁大两三倍。
    通体黑红,头部的上顎发达得像两把小镰刀,开合间能看到锯齿状的牙齿。
    腹部末端有根细长的毒针,在光线下泛著幽光。
    “臥槽,这是啥蚂蚁?”
    陈凌来了兴趣,蹲下来仔细观察。
    蚂蚁们没追到他,就停在树枝上,头部昂起,上顎张开,做出攻击姿態。
    有几只还从腹部末端喷出一点点液体,落在地上“滋啦”一声,冒起一小股白烟。
    “还会喷酸?”
    陈凌更惊喜了。
    他想起从港岛回来时,林子里见过这种蚂蚁。
    当时没在意,以为是普通品种。
    没想到在洞天里养了大半年,变异成这样了。
    他绕到树另一侧,发现类似的球状巢穴还有四五个,大小不一,最小的也有足球大。
    有几个掛在榕树主干上,有的藏在叶丛中,还有两个掛在旁边的木棉树上。
    “这是织叶蚁啊!”
    陈凌想起来了。
    在港岛热带林子里,有种蚂蚁会用幼虫吐的丝把树叶缝起来做巢。
    但普通织叶蚁巢也就拳头大,哪有篮球这么大的?
    而且普通织叶蚁不喷酸,攻击性也没这么强。
    “洞天灵气养出来的,果然不一样。”
    陈凌找了根长竹竿,轻轻捅了捅最小的那个巢。
    “嘶……”
    这次涌出来的蚂蚁更多了,黑压压一片,沿著竹竿往上爬。
    有几只爬得快,眨眼就到了竹竿中段。
    陈凌把竹竿一甩,蚂蚁被甩飞出去,但落在地上立刻翻身,四处寻找目標。
    “反应快,攻击性强,还护巢。”
    陈凌在心里记下这几条优点。
    他又试著用树枝挑了一只蚂蚁,放在手心里观察。
    蚂蚁在他掌心快速爬动,上顎张开,寻找下口的地方。
    陈凌用指甲轻轻碰了碰它的腹部。
    蚂蚁立刻转身,毒针朝外,做出刺击动作。
    “这要是被扎一下,够受的。”
    陈凌把蚂蚁放回树上,开始琢磨。
    这种蚂蚁很不错啊。
    群居,数量多,一个巢少说上千只。
    攻击性强,见人就咬,还会喷酸。
    会筑巢,可以人工引导它们在需要的地方安家。
    对振动敏感,能通过巢穴传递信號。
    “这么一想,比蜜蜂好训多了啊。”
    陈凌眼睛亮了。
    蜜蜂好歹还会飞,这蚂蚁虽然不会飞,但爬得快,隱蔽性强,適合埋伏。
    要是能训练好了,往果园的树上一放,谁来偷果子先被蚂蚁问候一遍。
    过山黄要是敢来,爬到它身上一顿咬,老虎也受不了。
    “试试能不能建立信號联繫。”
    陈凌从陶罐里掏出一点蜜,抹在榕树树干上。
    蚂蚁们立刻闻到了,几十只从巢里涌出来,沿著树干爬下去,围在蜜周围吸食。
    陈凌拿出竹笛,吹了一声。
    蚂蚁们没反应,继续吃。
    “对声音不敏感。”
    他又用木棍敲了敲树干,“噠噠,噠噠噠”。
    蚂蚁们停了一下,触角抖动,然后继续吃。
    “有反应,但不大。”
    陈凌琢磨了一下,蚂蚁主要靠信息素和振动通讯。
    声音在空气中传播,它们基本无视。
    但通过固体传播的振动,它们能接收到。
    “那就用敲击做信號。”
    他找了个粗树枝,开始在树干上有节奏地敲。
    “噠,噠噠,噠……”
    同时往树干上抹蜜。
    蚂蚁们爬过来吃。
    重复了十几次,陈凌试著只敲不抹蜜。
    有几只蚂蚁从巢里爬出来,在树干上转了两圈,没找到蜜,又回去了。
    “有进步,但还是不够。”
    陈凌耐著性子继续训练。
    他知道,训蚂蚁比训蜜蜂难,比训蛇更难。
    但架不住这玩意儿好用啊。
    数量多,成本低,死了还能繁殖。
    “一天训两个小时,连训一个月,不信训不出来。”
    陈凌又练了半小时,蚂蚁们对敲击信號的反应明显快了。
    现在他一敲树干,几十只蚂蚁就会从巢里爬出来,在敲击点附近转悠,等著吃蜜。
    “行了,今天就到这儿。”
    陈凌餵了它们一勺蜜,转身去看荒漠区。
    还没走近,就听见一阵“哼哼唧唧”的声音。
    “啥动静?”
    他绕过一丛骆驼刺,眼前豁然开朗。
    沙土地上,体型庞大的野猪王正带著一群母野猪在拱土。
    野猪王,比半年前又大了一圈。
    看著跟个重装坦克似的。
    两颗獠牙从嘴角伸出来,又粗又长,尖端磨得发亮,嚇人得很。
    “臥槽,又长大了。”
    陈凌都惊了。
    然后左瞄右瞄:“这么个庞然大物,它这些媳妇怎么受得了的……”
    这些母野猪,是之前在风雷镇那边的山里掏老鹰洞的时候,顺便抓的。
    当时阿福阿寿抓得多,留了几个活口,扔进洞天里养著。
    给野猪王解闷儿的。
    没想到,真过上日子了。
    它们身后,还跟著一群小野猪崽子。
    陈凌数了数,少说十五六只。
    小崽子们个头不大,也就二三十斤,但一个个圆滚滚的,皮毛油亮,背上已经有隱隱的鬃毛冒出来。
    它们跟在母猪屁股后面,学著拱土。
    有几只胆子大的,跑到野猪王身边,用鼻子拱它的肚子,想找奶吃。
    野猪王低头看了看,哼哼两声,没理。
    陈凌蹲在远处看,没靠近。
    “这些小崽子,看著真不错。”
    陈凌仔细观察那群小野猪。
    比普通小野猪壮实多了。
    同样两个月大,普通小野猪也就十来斤,这些至少二十斤起步。
    个头大,毛色亮,眼神也机灵。
    有一只小花猪,身上带著棕褐色条纹,是保护色,还没褪乾净。
    它拱土的时候,突然刨出来一条蚯蚓,立刻叼起来吞了,然后继续拱,鼻子灵活得很。
    “这基因可以啊。”
    陈凌来了兴趣。
    野猪王本身就是变异品种,在洞天里养了一年多,又吃了不少灵气滋养的东西。
    它的后代,肯定差不了。
    “要是把这些小野猪放到山里,那不得称王称霸?”
    陈凌琢磨著,等这批小野猪再大点,可以留几只种,其他的放归山林。
    或者,训练训练,狩猎用?
    野猪的嗅觉比狗还灵,耐力也强,就是脾气暴,不好控制。
    “先养著,慢慢琢磨。”
    陈凌站起来,拍了拍手上的土。
    他往荒漠区深处走了走,想看看有没有马蜂窝。
    结果转了一圈,没找著。
    之前抓过,可能被鸟雀、蜥蜴之类的吃了,没繁殖起来。
    “外界的话,马蜂这东西,冬天不活动,得等开春再抓。”
    陈凌有点遗憾。
    马蜂比蜜蜂凶多了,蜇一下能疼死人。
    要是能训一批马蜂,配合蜜蜂、蚂蚁、毒蛇,那才叫五毒俱全。
    “有机会再说吧。”
    他转身往回走,路过野猪王那边时,又停下来看了一会儿。
    野猪王已经拱完了土,躺在一棵沙枣树下打盹。
    几只母野猪趴在不远处餵奶,小崽子们挤在一起抢奶吃,哼哼唧唧的。
    那只小花猪没抢到,跑过来拱野猪王的肚子。
    野猪王被拱烦了,哼了一声,一蹄子把小花猪扒拉到一边。
    小花猪翻了个跟头,爬起来,屁顛屁顛又跑过去了。
    陈凌乐了。
    还是动物幼崽有意思。
    他弄动物园,要是专门弄个幼崽动物园就好了。
    小玩意儿们,真的很惹人喜欢。
    怎么看,都不腻。
    於是第二天一早,陈凌又进洞天了。
    这次他专门带了相机,给那群小野猪拍照。
    小崽子们吃吃喝喝,他觉得要不是在荒漠区,在洞天放开了吃,个头肯定比现在还要大呢。
    即便如此。
    小野猪崽子里面,最大的那只,少说有四十斤。
    皮毛黑亮,背上的鬃毛竖起来,已经有了野猪王的影子。
    “这只不错,留种。”
    陈凌给它標记了一下。
    小花猪也长大了性格最活泼,满沙地跑。
    一会儿拱拱这儿,一会儿拱拱那儿,精力旺盛得很。
    陈凌扔了一些红薯过去。
    小崽子们立刻衝过来抢,挤成一团。
    小花猪最猛,一头撞开旁边的小野猪,叼起红薯就跑,跑到角落里独吞。
    “这性格,够野。”
    陈凌又扔了几个,让它们分著吃。
    吃完,小崽子们围过来,仰头看他,嘴里哼哼唧唧的,还要。
    “没了,改天再餵你们。”
    陈凌拍拍手,站起来。
    小崽子们不死心,跟著他走了好远,直到他出了荒漠区,才不情不愿地回去。
    陈凌边走边琢磨。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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