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体面人林克,它在恐惧!
林克本以为在奥斯布克能让自己震惊的,只有炎骑士和修道院长。
没想到老铁匠居然一开口就给自己说蒙了。
“恩情?”
脑子有点乱……
是自己亲手宰了铁匠的大儿子巴恩斯,没错吧?
他是不是受刺激过大,脑子糊涂了?
看出林克眼里的古怪,老史密斯涨红了脸。
他憋了半天,才压低声音吐露了实情。
“你杀巴恩斯,实在杀得好。”
“我是说,感谢你当初手下留情,没要了小史密斯的命,还开导了他。”
老铁匠嘆了口气,粗糙的手指不安地绞在一起,有些羞於启齿:“其实,被你杀死的巴恩斯,根本不是我的种。”
有八卦听,林克来了兴致:“细说!”
在老铁匠断断续续的讲述中,一段陈年旧事浮出水面。
原来早在十几年前,曾有一位流浪骑士在铁匠铺借宿。
也就是那晚,那位骑士与老铁匠的妻子发生了一段不光彩的丑事。
而巴恩斯,就是那个带有流浪骑士血脉的野种!
压根不需要专程去金郡的修道院验证血脉,单看长相就知道了……
两人脾性也完全相反,老史密斯勤勉本分,老实巴交,巴恩斯却囂张霸道,总喜欢欺负同村人,是奥斯布克有名的恶霸,经常给铁匠铺招灾引祸。
可巴恩斯天生强壮,单论力气,丝毫不逊色於扈从赞恩。
老史密斯看不惯他閒著没事总爱欺负別人,说他两句,就要被好大儿饱以老拳,痛殴一顿。
这也是他很少出门的原因之一。
被大儿子揍的鼻青脸肿,出门干嘛?
招笑?
他是铁匠,不是小丑!
“小史密斯才是我真正的孩子!”
老铁匠浑浊的眼里闪过一丝庆幸:“如果巴恩斯那个杂种还活著……”
“我的铁匠铺和辛苦攒下的家底,迟早都会被那个野种霸占!”
林克恍然大悟,看著对方打造的锁子甲低语:“怪不得。”
锁子甲又称链甲,由细小铁环相套编扣而成,形成一件长铁衣,罩在贴身衣物外。
它的外型威慑力不如板甲,却可以有效防护刀、剑、枪、叉等利器攻击,防御性能比亚麻衣强出十倍,不过……
长弓和劲弩,仍能將其穿透。
林克伸手抚摸著链甲的冰凉铁环。
平心而论,这件防具虽然算不上极品,但十分坚固,是件合格的保命装备。
林克觉得老史密斯锻造的防具,比他打造的铁剑要强出至少两个档次!
实际上……
自从林克提著两颗逃兵的脑袋回奥斯布克那天起,老史密斯就动了化解恩怨的心思。
只是他性格木訥內向,又好脸面,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。
如今林克摇身一变,成了炎骑士的扈从,已经是奥斯布克村里真正有头有脸的体面人。
老铁匠彻底坐不住了!
他生怕林克记恨小史密斯的莽撞,將来隨便找个由头,把自家那根独苗捏死。
所以,借著来给炎骑士送钱的机会,他赶紧献上礼物,只求彻底化解这段“误会”。
“我明白了。”
林克收下锁链甲,语气平静地命令道:“你回去之后,把真相原原本本地告诉小史密斯。”
“只要他不再暗中记恨我,这件事就算彻底翻篇了。”
得到林克的承诺,老史密斯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,连连鞠躬。
他佝僂的背脊都挺直了些,心里暗自盘算,等回到家,一定要把巴恩斯的身世抖落。
然后將利害关係掰开揉碎,细细说给小史密斯听。
不喜言辞的老史密斯,今天也终於下定决心……
要好好给亲儿子讲一讲铁匠铺本来註定面临的“继承危机”,让其明白,究竟是哪位大恩人,帮他保住了祖传的基业!
……
清晨的奥斯布克村集市,混杂著发酵麦酒、牲畜粪便与泥土的复杂气味。
林克穿梭在摊位间,採买新鲜肉食、麦酒、鸡蛋、精细燕麦等日常消耗品。
自从成为炎骑士扈从,周围人对他的態度就出现了巨大的转变。
曾因担心林克借钱而避之不及的邻居,如今隔著老远就赔著笑脸,摘下草帽致意。
甚至有村民揪住自家流著鼻涕的半大小子,指著林克的背影说道:“瞧见没?那可是给骑士老爷当扈从的林克大人!”
“你这小兔崽子以后要是有他一半的体面,我死了都能笑活过来啊!”
听著那些廉价吹捧,林克心中毫无波澜。
在一辈子没离开过奥斯布克的农夫眼里,骑士扈从已经是货真价实的“体面人”了。
但……
在林克看来,骑士扈从的本质,是高级僕役,仅此而已!
扈从並非学徒,骑士没有任何义务传授骑术与剑技知识。
等上了战场,扈从要像伺候大爷一样,帮骑士把那身沉重的铁壳子一件件套上。
还得扛著几十斤重的骑枪,牵著备用马匹,跟在骑士后面吃灰。
一旦骑士落马,必须冒著被乱刃砍死的风险,拼死把骑士从泥沼和死人堆里刨出来!
至於平时……
端茶倒水、铲马粪更是家常便饭。
如果不是为了找机会触碰那柄炎骑宝剑,林克完全有更好的工作选择!
以他如今的实力,当个僱佣兵,去接些悬赏或者契据,能赚到的钱绝对比现在的差事多,也更自由,更清閒。
但……
林克有著清晰的目標和明確的规划。
——在这兵荒马乱的世道,唯有变得足够强大,才不至於像条落水狗一样被人隨脚踢死!
成为炎骑士的扈从,是自己所能接触到的,最快的变强途径!
磨刀不误砍柴工。
林克坚信,能力越大,財富越多!
採买完毕,林克回到了炎骑宅邸后方的马厩。
这里地势稍低,常年不见阳光,空气中瀰漫著乾草发霉的酸气和刺鼻的氨气味道。
马厩里拴著三匹马。
用来代步的旅行马和负责驮运鎧甲物资的輜重马性格温吞,没有名字和代號,给点草料,就安分地低头咀嚼。
真正棘手的,是那头被单独拴在最宽敞隔间里的怪物——“烙铁”!
这经过严苛繁育和残酷训练的纯血战爭坐骑!
它体型庞大得像一堵长著枣红长毛的肉墙,脾气暴烈至极。
听那些被筛掉的扈从们说,它被训练得会主动撕咬敌人,还会用碗口大的铁蹄践踏步兵的头颅!
普通人要是敢靠近这头见惯了死人的畜生,极有可能被它一蹄子踹碎胸骨,当场死掉。
之前那几个扈从,大多是被它发狂的气场嚇破胆,成天精神恍惚,什么都做不好,最终惨遭炎骑士扫地出门。
林克提著水桶和刷子,跨过木柵栏。
然而,预想中暴躁的嘶鸣和尥蹶子並没有发生。
“烙铁”见到林克,庞大的身躯猛地一僵,隨后竟向后退了半步,鼻孔里喷出粗气,粗壮的四肢竟然在微微打颤。
它在恐惧!
没想到老铁匠居然一开口就给自己说蒙了。
“恩情?”
脑子有点乱……
是自己亲手宰了铁匠的大儿子巴恩斯,没错吧?
他是不是受刺激过大,脑子糊涂了?
看出林克眼里的古怪,老史密斯涨红了脸。
他憋了半天,才压低声音吐露了实情。
“你杀巴恩斯,实在杀得好。”
“我是说,感谢你当初手下留情,没要了小史密斯的命,还开导了他。”
老铁匠嘆了口气,粗糙的手指不安地绞在一起,有些羞於启齿:“其实,被你杀死的巴恩斯,根本不是我的种。”
有八卦听,林克来了兴致:“细说!”
在老铁匠断断续续的讲述中,一段陈年旧事浮出水面。
原来早在十几年前,曾有一位流浪骑士在铁匠铺借宿。
也就是那晚,那位骑士与老铁匠的妻子发生了一段不光彩的丑事。
而巴恩斯,就是那个带有流浪骑士血脉的野种!
压根不需要专程去金郡的修道院验证血脉,单看长相就知道了……
两人脾性也完全相反,老史密斯勤勉本分,老实巴交,巴恩斯却囂张霸道,总喜欢欺负同村人,是奥斯布克有名的恶霸,经常给铁匠铺招灾引祸。
可巴恩斯天生强壮,单论力气,丝毫不逊色於扈从赞恩。
老史密斯看不惯他閒著没事总爱欺负別人,说他两句,就要被好大儿饱以老拳,痛殴一顿。
这也是他很少出门的原因之一。
被大儿子揍的鼻青脸肿,出门干嘛?
招笑?
他是铁匠,不是小丑!
“小史密斯才是我真正的孩子!”
老铁匠浑浊的眼里闪过一丝庆幸:“如果巴恩斯那个杂种还活著……”
“我的铁匠铺和辛苦攒下的家底,迟早都会被那个野种霸占!”
林克恍然大悟,看著对方打造的锁子甲低语:“怪不得。”
锁子甲又称链甲,由细小铁环相套编扣而成,形成一件长铁衣,罩在贴身衣物外。
它的外型威慑力不如板甲,却可以有效防护刀、剑、枪、叉等利器攻击,防御性能比亚麻衣强出十倍,不过……
长弓和劲弩,仍能將其穿透。
林克伸手抚摸著链甲的冰凉铁环。
平心而论,这件防具虽然算不上极品,但十分坚固,是件合格的保命装备。
林克觉得老史密斯锻造的防具,比他打造的铁剑要强出至少两个档次!
实际上……
自从林克提著两颗逃兵的脑袋回奥斯布克那天起,老史密斯就动了化解恩怨的心思。
只是他性格木訥內向,又好脸面,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。
如今林克摇身一变,成了炎骑士的扈从,已经是奥斯布克村里真正有头有脸的体面人。
老铁匠彻底坐不住了!
他生怕林克记恨小史密斯的莽撞,將来隨便找个由头,把自家那根独苗捏死。
所以,借著来给炎骑士送钱的机会,他赶紧献上礼物,只求彻底化解这段“误会”。
“我明白了。”
林克收下锁链甲,语气平静地命令道:“你回去之后,把真相原原本本地告诉小史密斯。”
“只要他不再暗中记恨我,这件事就算彻底翻篇了。”
得到林克的承诺,老史密斯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,连连鞠躬。
他佝僂的背脊都挺直了些,心里暗自盘算,等回到家,一定要把巴恩斯的身世抖落。
然后將利害关係掰开揉碎,细细说给小史密斯听。
不喜言辞的老史密斯,今天也终於下定决心……
要好好给亲儿子讲一讲铁匠铺本来註定面临的“继承危机”,让其明白,究竟是哪位大恩人,帮他保住了祖传的基业!
……
清晨的奥斯布克村集市,混杂著发酵麦酒、牲畜粪便与泥土的复杂气味。
林克穿梭在摊位间,採买新鲜肉食、麦酒、鸡蛋、精细燕麦等日常消耗品。
自从成为炎骑士扈从,周围人对他的態度就出现了巨大的转变。
曾因担心林克借钱而避之不及的邻居,如今隔著老远就赔著笑脸,摘下草帽致意。
甚至有村民揪住自家流著鼻涕的半大小子,指著林克的背影说道:“瞧见没?那可是给骑士老爷当扈从的林克大人!”
“你这小兔崽子以后要是有他一半的体面,我死了都能笑活过来啊!”
听著那些廉价吹捧,林克心中毫无波澜。
在一辈子没离开过奥斯布克的农夫眼里,骑士扈从已经是货真价实的“体面人”了。
但……
在林克看来,骑士扈从的本质,是高级僕役,仅此而已!
扈从並非学徒,骑士没有任何义务传授骑术与剑技知识。
等上了战场,扈从要像伺候大爷一样,帮骑士把那身沉重的铁壳子一件件套上。
还得扛著几十斤重的骑枪,牵著备用马匹,跟在骑士后面吃灰。
一旦骑士落马,必须冒著被乱刃砍死的风险,拼死把骑士从泥沼和死人堆里刨出来!
至於平时……
端茶倒水、铲马粪更是家常便饭。
如果不是为了找机会触碰那柄炎骑宝剑,林克完全有更好的工作选择!
以他如今的实力,当个僱佣兵,去接些悬赏或者契据,能赚到的钱绝对比现在的差事多,也更自由,更清閒。
但……
林克有著清晰的目標和明確的规划。
——在这兵荒马乱的世道,唯有变得足够强大,才不至於像条落水狗一样被人隨脚踢死!
成为炎骑士的扈从,是自己所能接触到的,最快的变强途径!
磨刀不误砍柴工。
林克坚信,能力越大,財富越多!
採买完毕,林克回到了炎骑宅邸后方的马厩。
这里地势稍低,常年不见阳光,空气中瀰漫著乾草发霉的酸气和刺鼻的氨气味道。
马厩里拴著三匹马。
用来代步的旅行马和负责驮运鎧甲物资的輜重马性格温吞,没有名字和代號,给点草料,就安分地低头咀嚼。
真正棘手的,是那头被单独拴在最宽敞隔间里的怪物——“烙铁”!
这经过严苛繁育和残酷训练的纯血战爭坐骑!
它体型庞大得像一堵长著枣红长毛的肉墙,脾气暴烈至极。
听那些被筛掉的扈从们说,它被训练得会主动撕咬敌人,还会用碗口大的铁蹄践踏步兵的头颅!
普通人要是敢靠近这头见惯了死人的畜生,极有可能被它一蹄子踹碎胸骨,当场死掉。
之前那几个扈从,大多是被它发狂的气场嚇破胆,成天精神恍惚,什么都做不好,最终惨遭炎骑士扫地出门。
林克提著水桶和刷子,跨过木柵栏。
然而,预想中暴躁的嘶鸣和尥蹶子並没有发生。
“烙铁”见到林克,庞大的身躯猛地一僵,隨后竟向后退了半步,鼻孔里喷出粗气,粗壮的四肢竟然在微微打颤。
它在恐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