炎骑士不假思索道:“以巫师的神秘手段,只需要施展覆盖全村的幻术,或者一个个篡改村民们的记忆,就能够办到!”
    听了汤姆的一番推理,林克有些无语。
    对方心目中的巫师,到底是怎样的形象啊?
    完全被神化了!
    以前没看出来,炎骑士骨子里居然是个狂热的巫师崇拜者。
    他的论调,其实是由果及因,先做出判断,再不断找补,寻觅论据。
    比如,林克皮肤异常白皙,气质不凡,不像土生土长的乡野少年。
    实际上,林克本来肤色就偏白皙,火纹蛇呼吸法又赋予了他强大的火抗,阳光灼伤和晒黑现象也因此与他绝缘。
    林克眼帘微垂,摆出一副高深姿態:“你是这样想的啊……”
    这种反应,几乎等同於默认。
    在林克想来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    否认对方的推论,说自己昨天只是为了不被亨利·卡彭压住气势,隨口编造了两个称號?
    然后呢?
    难道要把到手的两匹好马、珍贵的书籍和价值十枚金狮的契据退回去?
    林克本性不坏,却也没那么高尚。
    更何况……
    林克承认,自己很享受彼此身份倒置的奇妙反差滋味。
    以前,自己是炎骑士手下的扈从,每天起早贪黑地照料对方的饮食起居,事无巨细,做著僕人的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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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现在……
    两人的身份地位,迎来两极反转。
    噗通!
    孤傲的炎骑士单膝跪地。
    他右手抚胸,低下了曾经高昂的头颅:“巫师大人,汤姆·西里斯愿向您献上最纯粹的忠诚。”
    “恳请您允许我追隨左右,重铸家族的荣光!”
    如今,汤姆·西里斯回忆过往,越是细细思索,越是篤定林克的“真实身份”。
    识字且爱读书的美少年,难以隱藏傲慢眼神,无形的压迫感……
    桀驁不驯的爱驹“烙铁”在他面前温顺驯服,自己面对他也会拘束,感到浑身不自在……
    种种蛛丝马跡,皆为铁证!
    林克端详著炎骑士,思索一阵之后,就开口拒绝:“你的荣光不在於此。”
    “命运对你另有安排。”
    自己那两个名號纯粹是为了震慑敌人胡编乱造出来的。
    炎骑士如果长期跟在身边,“古老巫师”的虎皮迟早要露馅。
    汤姆眼中的光芒黯淡下去,满脸失落:“这样啊……”
    林克话锋一转,用一种命令的口吻说道:“我离开后,你应当成为奥斯布克的守护者。”
    他居高临下地俯瞰单膝跪地的炎骑士:“时机成熟之日,我会亲自出手,助你重塑西里斯家族的名誉,开拓新的辉煌!”
    林克骗人从来不需要做心理准备,只看撒谎对象是谁。
    如果这会儿自己面前的人是萨曼莎修女,林克或许会產生欺骗了对方的內疚和自责情绪。
    但……
    炎骑士?
    完全不会有半点良心被谴责的感觉啊……
    况且,林克有自信。
    拥有究极锁链的自己,只要不是早早暴毙,未来会越来越强!
    说不准几年之后,自己一句话就能牵动帝都风云,让炎骑士得偿所愿,弥补家族遗憾。
    退一万步讲,如果运气不佳,半途崩殂的话……
    自己死后,哪管它洪水滔天?
    闻言,汤姆·西里斯猛地抬起头,仿佛在即將溺死前抓住一根救命稻草,满脸激动与狂喜。
    “遵从您的意志!”
    他深深低下头,亢奋的声线发颤,感恩戴德地宣誓道:“我绝不会辜负这份职责,一定誓死捍卫奥斯布克,恭候您的归来!”
    说罢,炎骑士怀著朝圣般的激动心情,恭敬地退出了房间。
    炎骑士前脚刚走,村长贝恩后脚就带著十几个身强力壮的村民找上了门。
    他们手里提著两个沉甸甸的粗布麻袋,往木地板上一放,发出一阵金属碰撞声。
    哗啦啦……
    贝恩抽著他那杆塞满锈苔的菸斗,吐出一口呛人的烟雾,开口道:“全在这儿了。”
    “打扫战场的时候,修道院的修士和修女们全程盯著,没人敢对你的財產伸半根指头。”
    他指著麻袋,说道:“从那些怪物尸体上扒下来的粪叉、锄头、带著血的衣鞋,还有些零碎杂物,折算成了现钱。”
    “这里一共是三千两百枚铜鼠,外加二百三十枚银象。”
    老村长顿了顿,乾瘪的脸上挤出一丝肉痛:“不瞒你说,这差不多是整个奥斯布克能掏出来的所有现钱了。”
    “还差一点,凑不够数,我就自作主张,用奶酪、葡萄酒和熏肠之类的补给品配平。”
    “你们出去冒险旅行,总归要买口粮,这样也省得折腾到处去买,成吗?”
    贝恩平时抠门得能在铜板上刮下二两铜屑,但在底线问题上绝不含糊。
    林克刚把全村人从怪物嘴里救下来,他就算再吝嗇,也不至於在这笔卖命钱上做手脚。
    扫了眼那两个鼓鼓的麻袋,林克頷首,接受了这个提议:“可以。”
    旁边的小伙伴艾斯看直了眼。
    当麻袋解开,露出里面黄澄澄、白花花的金属光泽时,他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。
    艾斯手指头都在哆嗦,神情恍惚,喃喃自语:“三神在上……这么多钱!这得花几辈子啊!”
    看著艾斯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,林克只是平静地挑了挑眉。
    事实证明,自己的座右铭没有半点谬误。
    ——能力越大,財富越多。
    此乃真理!
    极速膨胀的財產,成为了它的佐证!
    林克心里暗爽,却没忍住装了一下:“这算什么?”
    他语气平淡:“把这些钱换成金狮,才一枚而已。”
    “用不了多久,我们就能赚到一千枚、一万枚金狮!”
    要知道,炎骑士留下的那份契据,只要带去金郡兑现,就是整整十枚金狮的巨款!
    铜鼠、银象、金狮的官方兑换比例为10000:200:1,一枚金狮的购买力相当恐怖,通常只在那些大地方的豪商巨贾和实权贵族的手指间流通。
    也难怪艾斯会激动成这样。
    听到林克的话,艾斯猛地深吸了几口气,努力把狂跳的心臟压回胸腔。
    他暗暗告诫自己:林克是干大事的人,自己跟在他身边,绝不能一惊一乍,给林克丟脸。
    道理是这样没错,但……
    夜幕中,雀斑少年睁著眼,一会儿为沉甸甸的钱袋负重问题苦恼,一会儿又担心这些钱在半路上被人偷走。
    艾斯在铺盖卷上翻来覆去,焦虑得一整夜没合眼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翌日清晨。
    修道院的艾登·克劳福德院长似乎已经知道,炎骑士给了林克两匹马。
    他专门派修士们搬来了一辆配套的大篷车厢!
    车厢用坚固耐用的橡木以及弹性与抗衝击性极佳的白蜡木复合打造,外层刷著防雨清漆。
    顶部的防雨厚帆布绷得紧紧的,车轮的辐条也包著一层减震的熟铁皮。
    艾斯顶著浓浓的黑眼圈,和几个修士一同忙碌。
    他们满头大汗地將车辕套在马匹的挽具上,然后用粗壮的皮带扣紧,確保严丝合缝,不至於在半路上出故障。
    林克目测,这大篷车厢最少值九十枚银象。
    日晷上的斜影掠过三格,马车终於安装完成!
    这时,老態龙钟的艾登院长来到林克身前。
    林克轻推鼻樑上的银框单片眼镜,视线聚焦於老院长。
    镜片中浮现的文字,让他不敢置信地倒抽一口冷气:“嘶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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