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0章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
第120章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
刚才唱的时候中间有几个地方有点忘词了,后面的吉他失误也很多,好在这首歌是自己“原创”,他们应该都听不出问题。
太久没有练习,还是有点手生了啊——
苏辙表面上维持著淡然的艺术家形象,心里在反思刚才的失误。
周围的气氛有些安静,过了一会,大家后知后觉的鼓起了掌,掌声愈烈。
苏辙的表演不能说有多好,哪怕他们没有听过这首歌,也能听出苏辙唱的时候,气息不太稳,中间有几个地方有些卡壳。
比起之前上来唱歌的几位同学,其实单论演唱效果,是不如他们的。
不过现场表演不能只看演出效果,还要考虑其他因素。
其他人都是翻唱的知名歌手的歌曲,玉珠在前,可以反覆不断地模仿练习,一首歌唱歌一年半载的,哪怕没什么唱功的人,也能唱出不错的效果。
但如果是唱自己原创的歌,相当於从头开荒,没有一个固定的模板可以参考练习,要靠自己去摸索最佳的演唱方式。
那些知名歌手录音室里录歌时,很多时候都要反覆地修改打磨,还要加上后期修音,所以他们录音室版本的歌才会给人自然圆润的感觉。
但一旦到现场表演,很多歌手也都无法復原录音室版本的效果,或多或少都有瑕疵,少数唱功厉害的,才能勉强维持高水平。
苏辙只是一个大学生,唱得糙点就糙点,大家都能理解,也能接受。
关键的点不在於他唱得怎么样,而是他唱的这首歌是他自己原创的,这才是让大家最关注和惊讶的点。
唱歌唱的好,也只能说明你下了苦功练习,加上嗓子天生条件不错,这都是外功,条件差点的人,努努力也能摸到水准线以上。
但原创写歌,这个就属於艺术创作领域的范畴了,而艺术创作,天赋占大头,不是说努力就能有成果的,没有天赋,抓破脑袋也创作不出作品。
就给他们大多数人机会去写歌,去创作,都別说能写出一首有头有尾的歌了,大部分人连曲谱都不一定读得通顺。
小学初中音乐课上教的那点乐理知识,仅仅是皮毛,连入门都不算。
如果不是专门学音乐的艺术生,要在这么年轻的年纪拥有创作写歌的能力,只能私下自学,同时,再加亿点点天赋和兴趣。
当然,这样也只是初窥门径,有能力写歌不代表能写出好歌。
真正的天才,不仅会写歌,还能轻鬆写出好歌,根本不用积累什么经验,不用摸爬滚打多年,一出手就惊艷眾生。
在他们眼里,苏辙就是这样的天才。
如果这首歌真的是他原创的,就凭这质量,就已经薄纱了现在市面上绝大部分的新歌。
然后他才十七八岁,还不是音乐学院科班出身,这不算天才,什么才算天才?
对於天才,大家都会致以最高的敬意。
人都是慕强的,况且能考上金陵大学的各位,从小到大也都是人中龙凤,更清楚苏辙的含金量。
学习艺术两开花,保障学业的前提下,在艺术领域还能崭露头角,初露峰嶸,真正的天才含金量拉满。
“我还是觉得苏辙能写出这首歌,太魔幻了,太不现实。”
“魔不魔幻,现不现实,人家都已经唱出来的了,可以照著模板去鉴抄嘛,我不相信学校这么多人,能找不出抄袭的痕跡。”
“我是相信他是原创的,眾目睽睽这么多人,要是抄袭被发现,他大学四年也不用读了,为了一次才艺表演,不至於这么搏命。”
“確实,我已经用手机录下来了,之后发在论坛上,可以看看有没有人听过类似的歌。”
“不过说回来,他这首歌真的很不错啊,旋律好听,歌词虽然没有听得太清楚,不过也挺押韵顺口,总体来说,质量很高的一首歌,能不能出录音室版本啊?”
“对啊,万人血书出录音室版本!钱不够,可以眾筹。”
“我支持一份,就当是为了华语乐坛的未来,看看现在的新歌都是些什么阿猫阿狗写的,一点都听不进去,完全没有了十年前神仙打架的场面。”
“確实,华语乐坛需要多一些像苏辙这样有天赋的新鲜血液,不然现在都是换皮裁缝,要不就是一些没有营养的口水歌,这样下去,这个圈子迟早药丸。”
苏辙还不知道,从周董那里搬一首晴天过来装了一下比,自己就成了同学们眼中的华语乐坛未来之星。
苏辙把吉他还给杨露顏,谦虚地笑道:“献丑了。”
杨露顏有些无奈地瞄了他一眼,这还献丑,那没有人敢吹嘘自己是高水平了。
原本她以为,苏辙说的自己写的歌,只是简单地照著成熟的模板自己填词,简单地改编。
虽然这样严格意义上不算原创,但对一个不是音乐科班出身的大学生来说,已经算是很有水平了,再往下,可以往真正的原创音乐人发展。
她对苏辙的歌也没抱太高期望,她本身也是业余音乐爱好者,平时也喜欢翻唱,改编歌曲,水平不高,纯粹是出於兴趣的玩票性质。
听说苏辙自己也写歌,所以就抱著寻找同好的目的,想看看他的水平。
她对苏辙隱隱有好感,如果苏辙也和她有同样的兴趣喜好,算是很合拍的理想恋爱对象。
只是没想到,苏辙的水平远远超出她的预期。
她流行音乐接触得很多,像苏辙这首歌风格的歌也听了不少,单论水平,他这首是最上乘的那一批。
这个水准的歌,她不可能没有听过,如果没听过,那只说明一件事,这是他的原创。
想到这个事实,她手臂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从小到大,她对那些惊才绝艷的音乐人,一直没有抵抗力。
她的偶像就是目前活跃在歌坛一线的一个创作型女歌手,她也梦想成为她那样的音乐人。
不过天赋有限,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那个能力去支撑自己的梦想,所以並没有不自量力地去追梦。
平时玩一玩音乐,消遣的同时,也是一种圆梦般的自我满足。
而苏辙表现出来的才华,让她仿佛看见了自己偶像,也是在他这个年纪,也是初出茅庐惊艷大江南北。
苏辙毫无疑问是有这个潜力的,但他看起来似乎不专心於此。
虽然歌曲很惊艷,但是他弹吉他的手法很生疏,似乎许久没有练习了。
她有一种暴殄天物般的心痛,不过这种不羈洒脱,从这段时间接触来看,倒也符合他的风格。
“虽然名为晴天,不过整个故事都在下雨。”杨露顏点评道。
苏辙诧异地看著她。一句话就把这首歌的精髓点出来了,有点东西啊。
“你歌写得这么好,不考虑从事音乐创作当歌手吗?”杨露顏看著他。
“算了算了。”
苏辙摆摆手,自己也只会这几首而已,全是文抄,真玩真东西,一秒钟就露怯了,“我对这行没兴趣。”
苏辙隨口编了个藉口。
“哦。”
杨露顏很遗憾地嘆了一声,眼睛转了转,笑问道:“我也在玩音乐,有没有兴趣指点一下?”
苏辙朝她看去,她眸光闪动,蕴藏著期待,眼底深处还流淌著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。
这眼神之前在夏沫那里见过,没多久她就成了自己女朋友。
苏辙有些头疼。
这就是装逼的后果了,装逼一时爽,撩妹火葬场。
又帅又会弹吉他,还会写歌,在大学確实是嘎嘎乱杀,满足这个年纪女生慕强的幻想。
虽然杨露顏顏值比夏沫和秦书虞低一档,但也在自己的標准之上,挺符合他的审美。
但苏辙没有兴趣和她纠缠太深。
光是夏沫和秦书虞的双线作战,就已经让他颇费心神,还把林溪鹿的舍友杨露顏再加进来,除非他是嫌自己的大学生活太平淡,需要爆炸一下。
嗯——以后得和她保持好距离,点到为止即可,撩妹不能撩得引火上身。
苏辙笑道:“我这个人不適合当老师,我给我表妹补习时,一道题要讲半个小时,她还听不懂。”
这就是婉拒了,杨露顏也听懂了,脸上维持著明朗的笑容,点头道:“那就不麻烦你了。”
“嗯,我先回去了。”苏辙摆摆手,走回队伍。
杨露顏远远看著苏辙的背影,她能感觉到他对自己的刻意的疏离。
但他越是这样刻意地跟她保持距离,她就越对他產生兴趣,想接近他。
她也不清楚为何这样,从小到大,还没有一个男生能让她產生这样的感觉。
她突然想起不知道从哪里看到的一句话。
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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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才唱的时候中间有几个地方有点忘词了,后面的吉他失误也很多,好在这首歌是自己“原创”,他们应该都听不出问题。
太久没有练习,还是有点手生了啊——
苏辙表面上维持著淡然的艺术家形象,心里在反思刚才的失误。
周围的气氛有些安静,过了一会,大家后知后觉的鼓起了掌,掌声愈烈。
苏辙的表演不能说有多好,哪怕他们没有听过这首歌,也能听出苏辙唱的时候,气息不太稳,中间有几个地方有些卡壳。
比起之前上来唱歌的几位同学,其实单论演唱效果,是不如他们的。
不过现场表演不能只看演出效果,还要考虑其他因素。
其他人都是翻唱的知名歌手的歌曲,玉珠在前,可以反覆不断地模仿练习,一首歌唱歌一年半载的,哪怕没什么唱功的人,也能唱出不错的效果。
但如果是唱自己原创的歌,相当於从头开荒,没有一个固定的模板可以参考练习,要靠自己去摸索最佳的演唱方式。
那些知名歌手录音室里录歌时,很多时候都要反覆地修改打磨,还要加上后期修音,所以他们录音室版本的歌才会给人自然圆润的感觉。
但一旦到现场表演,很多歌手也都无法復原录音室版本的效果,或多或少都有瑕疵,少数唱功厉害的,才能勉强维持高水平。
苏辙只是一个大学生,唱得糙点就糙点,大家都能理解,也能接受。
关键的点不在於他唱得怎么样,而是他唱的这首歌是他自己原创的,这才是让大家最关注和惊讶的点。
唱歌唱的好,也只能说明你下了苦功练习,加上嗓子天生条件不错,这都是外功,条件差点的人,努努力也能摸到水准线以上。
但原创写歌,这个就属於艺术创作领域的范畴了,而艺术创作,天赋占大头,不是说努力就能有成果的,没有天赋,抓破脑袋也创作不出作品。
就给他们大多数人机会去写歌,去创作,都別说能写出一首有头有尾的歌了,大部分人连曲谱都不一定读得通顺。
小学初中音乐课上教的那点乐理知识,仅仅是皮毛,连入门都不算。
如果不是专门学音乐的艺术生,要在这么年轻的年纪拥有创作写歌的能力,只能私下自学,同时,再加亿点点天赋和兴趣。
当然,这样也只是初窥门径,有能力写歌不代表能写出好歌。
真正的天才,不仅会写歌,还能轻鬆写出好歌,根本不用积累什么经验,不用摸爬滚打多年,一出手就惊艷眾生。
在他们眼里,苏辙就是这样的天才。
如果这首歌真的是他原创的,就凭这质量,就已经薄纱了现在市面上绝大部分的新歌。
然后他才十七八岁,还不是音乐学院科班出身,这不算天才,什么才算天才?
对於天才,大家都会致以最高的敬意。
人都是慕强的,况且能考上金陵大学的各位,从小到大也都是人中龙凤,更清楚苏辙的含金量。
学习艺术两开花,保障学业的前提下,在艺术领域还能崭露头角,初露峰嶸,真正的天才含金量拉满。
“我还是觉得苏辙能写出这首歌,太魔幻了,太不现实。”
“魔不魔幻,现不现实,人家都已经唱出来的了,可以照著模板去鉴抄嘛,我不相信学校这么多人,能找不出抄袭的痕跡。”
“我是相信他是原创的,眾目睽睽这么多人,要是抄袭被发现,他大学四年也不用读了,为了一次才艺表演,不至於这么搏命。”
“確实,我已经用手机录下来了,之后发在论坛上,可以看看有没有人听过类似的歌。”
“不过说回来,他这首歌真的很不错啊,旋律好听,歌词虽然没有听得太清楚,不过也挺押韵顺口,总体来说,质量很高的一首歌,能不能出录音室版本啊?”
“对啊,万人血书出录音室版本!钱不够,可以眾筹。”
“我支持一份,就当是为了华语乐坛的未来,看看现在的新歌都是些什么阿猫阿狗写的,一点都听不进去,完全没有了十年前神仙打架的场面。”
“確实,华语乐坛需要多一些像苏辙这样有天赋的新鲜血液,不然现在都是换皮裁缝,要不就是一些没有营养的口水歌,这样下去,这个圈子迟早药丸。”
苏辙还不知道,从周董那里搬一首晴天过来装了一下比,自己就成了同学们眼中的华语乐坛未来之星。
苏辙把吉他还给杨露顏,谦虚地笑道:“献丑了。”
杨露顏有些无奈地瞄了他一眼,这还献丑,那没有人敢吹嘘自己是高水平了。
原本她以为,苏辙说的自己写的歌,只是简单地照著成熟的模板自己填词,简单地改编。
虽然这样严格意义上不算原创,但对一个不是音乐科班出身的大学生来说,已经算是很有水平了,再往下,可以往真正的原创音乐人发展。
她对苏辙的歌也没抱太高期望,她本身也是业余音乐爱好者,平时也喜欢翻唱,改编歌曲,水平不高,纯粹是出於兴趣的玩票性质。
听说苏辙自己也写歌,所以就抱著寻找同好的目的,想看看他的水平。
她对苏辙隱隱有好感,如果苏辙也和她有同样的兴趣喜好,算是很合拍的理想恋爱对象。
只是没想到,苏辙的水平远远超出她的预期。
她流行音乐接触得很多,像苏辙这首歌风格的歌也听了不少,单论水平,他这首是最上乘的那一批。
这个水准的歌,她不可能没有听过,如果没听过,那只说明一件事,这是他的原创。
想到这个事实,她手臂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从小到大,她对那些惊才绝艷的音乐人,一直没有抵抗力。
她的偶像就是目前活跃在歌坛一线的一个创作型女歌手,她也梦想成为她那样的音乐人。
不过天赋有限,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那个能力去支撑自己的梦想,所以並没有不自量力地去追梦。
平时玩一玩音乐,消遣的同时,也是一种圆梦般的自我满足。
而苏辙表现出来的才华,让她仿佛看见了自己偶像,也是在他这个年纪,也是初出茅庐惊艷大江南北。
苏辙毫无疑问是有这个潜力的,但他看起来似乎不专心於此。
虽然歌曲很惊艷,但是他弹吉他的手法很生疏,似乎许久没有练习了。
她有一种暴殄天物般的心痛,不过这种不羈洒脱,从这段时间接触来看,倒也符合他的风格。
“虽然名为晴天,不过整个故事都在下雨。”杨露顏点评道。
苏辙诧异地看著她。一句话就把这首歌的精髓点出来了,有点东西啊。
“你歌写得这么好,不考虑从事音乐创作当歌手吗?”杨露顏看著他。
“算了算了。”
苏辙摆摆手,自己也只会这几首而已,全是文抄,真玩真东西,一秒钟就露怯了,“我对这行没兴趣。”
苏辙隨口编了个藉口。
“哦。”
杨露顏很遗憾地嘆了一声,眼睛转了转,笑问道:“我也在玩音乐,有没有兴趣指点一下?”
苏辙朝她看去,她眸光闪动,蕴藏著期待,眼底深处还流淌著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。
这眼神之前在夏沫那里见过,没多久她就成了自己女朋友。
苏辙有些头疼。
这就是装逼的后果了,装逼一时爽,撩妹火葬场。
又帅又会弹吉他,还会写歌,在大学確实是嘎嘎乱杀,满足这个年纪女生慕强的幻想。
虽然杨露顏顏值比夏沫和秦书虞低一档,但也在自己的標准之上,挺符合他的审美。
但苏辙没有兴趣和她纠缠太深。
光是夏沫和秦书虞的双线作战,就已经让他颇费心神,还把林溪鹿的舍友杨露顏再加进来,除非他是嫌自己的大学生活太平淡,需要爆炸一下。
嗯——以后得和她保持好距离,点到为止即可,撩妹不能撩得引火上身。
苏辙笑道:“我这个人不適合当老师,我给我表妹补习时,一道题要讲半个小时,她还听不懂。”
这就是婉拒了,杨露顏也听懂了,脸上维持著明朗的笑容,点头道:“那就不麻烦你了。”
“嗯,我先回去了。”苏辙摆摆手,走回队伍。
杨露顏远远看著苏辙的背影,她能感觉到他对自己的刻意的疏离。
但他越是这样刻意地跟她保持距离,她就越对他產生兴趣,想接近他。
她也不清楚为何这样,从小到大,还没有一个男生能让她產生这样的感觉。
她突然想起不知道从哪里看到的一句话。
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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